載入中...請稍候...在香港,任何人都可以自稱是游泳教練,因為目前並無法例強制要求私人教授游泳必須持有牌照。然而,選擇持有認可資格的游水教練,不僅是對學員安全的保障,更代表該教練已接受系統性的專業訓練。本文將全面解構香港的游泳教練牌照制度,助你分辨不同資格的含金量。
目前,康樂及文化事務署(康文署)主要認可以下三個本地機構頒發的游泳教練證書,持有這些證書的教練可申請租用康文署轄下泳池開辦游泳班:
中國香港游泳總會(前稱香港業餘游泳總會)是香港游泳運動的官方管理機構,其頒發的教練證書具有最高權威性,特別適合有志於培訓泳隊或競技泳員的游泳教練。泳總的證書分為多個級別:
香港游泳教師總會頒發的「游泳教師證書」是另一個獲康文署認可的資格。此課程獲資歷架構第三級(QF Level 3)認可,並已加入持續進修基金名單,合資格學員可申請學費發還。課程內容涵蓋:
報讀資格要求中學文憑試畢業或以上學歷,並持有有效拯溺證書(銅章或以上)。
香港游泳教練會提供的「初級游泳教練證書」同樣獲康文署認可,在業界認受性高,是不少游水教練的入門選擇。課程著重教學理論與實踐並行,適合希望從事基礎游泳教學的人士。
不同級別的游泳教練資格,對應不同的教學範疇和能力要求:
持有入門級別證書的教練,主要負責:
中級教練可獨立進行較全面的游泳教學:
高級教練是游泳教學領域的專家:
不少人混淆救生員和游泳教練的角色,其實兩者的職責和訓練重點截然不同:
救生員由香港拯溺總會負責培訓和認證,主要職責包括:
救生員的訓練著重拯救技術、急流救援、心肺復甦法(CPR)等,目標是「救人」。常見的救生章別包括銅章、銀章、沙灘救生章及泳池救生章。
游泳教練的主要職責是教學:
游泳教練的訓練著重教學法、運動生理學、課程編排等,目標是「教人游泳」。
雖然教學和救援是兩種不同技能,但正規的游泳教練課程通常要求申請人先持有有效的拯溺證書(最少銅章)。這是因為教練在教學過程中需要確保學員安全,當意外發生時必須有能力即時施救。因此,一位專業的游水教練應同時具備教練證書和拯溺資格。
為保障學員安全和權益,報讀游泳班前應查證游泳教練的資格:
正規的游水教練不會介意讓你查看其證書副本。查看時應留意:
如有懷疑,可直接聯絡以下機構核實:
以下情況應提高警覺:
海威泳會重視教練質素,所有教練均持有認可資格:
我們的游泳教練團隊隨時歡迎家長查閱資格證明。如欲了解更多海威泳會的課程及教練資訊,歡迎聯絡我們查詢。